方楚楚失望地“啊”地一声,又抬起头来,对着厨房叫道:“崔嫂子,米多抓一把就成了,阿狼也吃不了那么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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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转眼又过了十几天,方战还没回来,方楚楚忍不住了,骑了她的小红马,叫阿狼跟着,去北山军营看望父亲。

    论理说,女眷及闲人是不能进入大营的,为了这个,方楚楚还装模作样地换了一身男装。

    她从前就经常跟着方战在军营里玩耍,到十三岁以后,方战觉得女儿家还是要避嫌的,才不许她过来了,故而,连外头守卫的士兵都认得她,打了招呼,她就轻易地带着阿狼进去了。

    整个北山军营占地约百来亩,士兵们结成队列,在里面来来往往,铠甲在身、兵刃在手,一副束兵秣马的样子,稍远处是校场,两方人马在徒手对搏,喊声震天,一派热火朝天。

    一个年轻的军士朝这边跑了过来,大老远就挥手:“楚楚、楚楚。”

    他显然不是普通的低阶士兵,旁边的人纷纷给他让开了道,恭敬地唤他:“郑校尉,您慢点儿。”

    方楚楚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他跑到方楚楚面前,咧开嘴笑了起来:“楚楚,你是来看我的吗?”

    他面目英俊,但是肤色黝黑,笑起来的时候,那满口的大白牙特别地显眼。他是刺史郑大人的儿子郑朝义,被他父亲安排在军中当了个校尉,但他不过是个九品的仁勇校尉,这北山军营中,做主的还是宣节校尉方战。

    方楚楚拿着马鞭,顺手在郑朝义的头上敲了一下:“我来看你?你很美吗,有什么好看的?”

    郑朝义也不恼,摸着头嘿嘿地笑。他对方楚楚一直情有独钟,被她的小鞭子敲一下也觉得全身舒爽。

    他殷勤地道:“你爹在校场那边,我带你过去。”

    这话才说完,郑朝义忽然注意到了方楚楚身后的男人。

    那个男人的样貌委实过于出众了,虽然一身粗布陋服,但其身形如山岳、容貌如朗月,身处军营之中,似乎还带上了一股肃杀之意。

    郑朝义马上警惕起来:“这人是谁,你怎么带他过来?军营重地,闲杂人等不可擅入。”

    方楚楚转了转手里的马鞭,用自然不过的语气道:“这是我家阿狼啊,我买下的奴隶。”

    郑朝义听了阿狼的身份,颇有些疑惑,他上下打量了阿狼几眼。

    阿狼没有丝毫表情,冷着一张脸,挺直了腰身,看过去那身姿显得特别有气势,站在方楚楚的身后,若说他是个奴隶,怎么觉得有点怪异。

    郑朝义抓了抓头:“一个奴隶而已,你带他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说起这个,方楚楚想起正经事了,她指了指阿狼,对郑朝义道:“郑三,你来得正好,带着阿狼去找老严叔,叫老严叔教他喂马、洗马,以后我家的小红就交给他照顾了。”

    老严是营地里养马的兵头,北山军营配有骑兵六万,这六万匹马都在老严手上管得妥妥帖帖,端的是个老行家。

    方楚楚的那匹小红马就是老严给她挑选的,没啥长处,就是长得好看、脾气温驯、跑起来也是慢吞吞的,方楚楚特别爱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