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际笔墨>青春都市>人生输家 > 第十四章
    我犹豫了很久很久,我给孙长岭打电话,他和宋元在国外拍电影,宋元资源很好,特别的好,孙长岭现在主要带他。

    他年纪太小,出身太好,不够油滑,不够懂事,孙长岭在他身边负责当孙子。

    孙长岭放心我,他知道,我b他还会装孙子,况且我最近都住在秦均这里,不用他C心。

    在小王疑惑的目光之下,我让他送我去最近的酒店。

    真是傍上秦均了,跟过去不一样了,一千多一宿的酒店也有底气进去了。

    小王安顿好我之后就离开了,我蹭着他的车去了以前常去的面馆。

    我吃了碗热面,临近年关,店里没有平时热闹,老板娘认识我,多给我放了一份辣椒。

    她问我最近忙不忙,是不是有很多戏要拍,怎么还没回家过年。

    我都如实作答,只有最后一个,我含含糊糊的说没时间回去,工作有点多,你知道的,我太红了。

    老板娘开心的笑,临走之前让我在店里签名,说我好久都没来啦,大明星就是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我被说的不好意思,签了名合了影,走的时候还有点飘飘yu仙。

    我在这家店里吃了三年的面,今天却问我要签名,有点不现实却也真实的发生了。

    我红了,我真的红了。

    一切都虚无缥缈,云烟一片,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,好像还在梦里。

    天黑之前我去了趟医院医院里的护士大夫都认识我,也知道程煜父母和我水火不容,一看见我就给我拉住了。

    “他妈妈在呢,呆了一下午了。”年轻的护士对我说。

    我不自找没趣了,秦均还有几天才会回来,程煜这里,我什么时候来都行。

    我问护士这里什么时候拆,护士说新医院还没盖好,怎么也要来年开春。

    附近都没有人住了,只有这家医院孤零零的亮着灯,偶尔传出撕心裂肺的哭声,像是一座鬼屋。

    附近是流浪汉的聚集地,这里的护士人人自危,每天结伴而行。

    我不敢叫小王来接我,他跟张恒一样,都是秦均的走狗,我去了哪里g了什么,秦均一问就知道。

    我也没给孙长岭打电话,对于我总来看程煜这件事,他持反对意见。

    他说影响不好。

    以前不火的时候想来就来了,谁也不认识我,如今也算小有名气,半个偶像了,被人把程煜挖出来,我的职业生涯会不会走到头真就不好说了。